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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是民眾的價值.認知可以接受的話 有法治保障當然沒甚麼不好
不過放在台灣 民眾根本不一定能接受或是配合 更多的其實就是政府一廂情願
如果法律是道德的最後一道防線 那我們怎麼能反過來用最後一道防線 來提昇道德的標準...
政府作到這樣也真是太本末倒置了

真要作也該問問民眾到底能夠接受怎麼樣的形式... 直接套入外國經驗 不考慮在地民情.社會條件如何能讓民眾接受
如果真要開放 就不要在那裡遮遮掩掩 如果真的覺得健康.是合理的 何必討論的時候又用有色眼光和價值去看待批判

穿著西裝愛吃假小心的男性官員 還有那些大聲喊著男女要平等的女性官員
醒醒吧!!! 別再一副自栩道德糾察隊的姿態了~
媒體追問的時候 才說家庭美滿 都是去五木路談生意.討論國情
被質疑能力不如男性的時候 才說要男女平等
真夠噁心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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